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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临沂公安严厉打击涉疫情案件!

来源:今日临沂网 时间:2020-02-04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涉疫情案件!

  故意隐瞒武汉返乡事实
   
2月1日,沂南县公安局查处一起涉疫情案件,违法行为人李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经查,李某(男,铜井镇人)于2019年5月去武汉打工,2020年1月11日离开武汉于13日到达铜井镇家中,在疫情防控期间,其故意隐瞒在武汉打工的事实,未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造成了疫情隐患。目前,李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李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李某和其密切接触者均无不适症状,体温正常。

  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工作人员检疫

  01  
    2月2日下午,兰山分局查处一起涉疫情案件,违法行为人马某被依法行政拘留。经查,当日马某进入某小区时,拒绝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劝导,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殴打。目前,违法嫌疑人马某被兰山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02
    2月3日,兰山分局查处一起涉疫情案件,违法行为人项某被依法行政拘留。经查,项某,湖北武汉人,1月18日来到临沂探望朋友。面对警方电话随访,因害怕被隔离而谎报时间,后期隐瞒行踪拒不接受警方调查。2月3日,民警在兰山区某酒店内将项某找到并带回派出所。目前,项某已被育才路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
 
 03
  1月30日,蒙阴县公安局查处一起涉疫情案件,违法行为人赵某(男,22岁,家住书香佳园小区)被依法行政拘留。   

 

    经查,法行为人赵某在书香佳园北门口,因对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禁止外来人员进入不满,故意将其本人机动车堵在小区门口处,阻碍车辆通行。目前赵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04

  2月1日,临沭县公安局查处一起涉疫情案件,违法行为人房某河(男,51岁,临沭县临沭街道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经查,2月1日房某河欲驾车外出钓鱼,行至临沭县郑山街道华南社区检查点时,被街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拦下。房某河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并辱骂工作人员。房某河被依法行政处罚。

  05

  2月3日16时许,租住在罗庄区后盛庄小区的赖某某(女,45岁,四川省乐山市人)在经过罗庄区盛庄办事处后盛庄村永盛门西疫情检查站时,拒不配合后盛庄村疫情检疫站工作人员工作。
    经查,出租户赖某某下班后在后盛庄疫情检查点与排查人员发生争执后将工作人员脖颈部抓伤。目前,赖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处罚。

  非法捕售野生动物

  2019年秋至2020年1月,胡某其(男,68岁,临沭县临沭街道人)、代某兰(女,67岁,临沭县临沭街道人)多次利用捕鸟网在其承包的栗园内,捕获斑鸠等国家保护动物100余只并售卖。胡某其、代某兰的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涉疫情诈骗案件

  1月25日,王某宝(男,21岁,临沭县石门镇人)通过微信朋友圈为他人代售N95口罩,在收取8名微信好友1490元货款后,将8名微信好友拉黑。王某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构成诈骗,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形势严峻

  广大群众要加强自身防护

  积极配合政府部门

  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共同战胜疫情!

 

 

 







 
(编辑:赵华)